“膠帶封嘴”不可取
發(fā)布時間:[2013-12-18] 查看次數:2306
“膠帶封嘴”不可取
12月16日凌晨,廣東惠州市仲愷高新區(qū)陳江派出所在兩個麻將館里抓獲23名盜竊團伙成員。記者看到,23名嫌疑人被帶回陳江派出所后,關在一樓兩間面積狹小的拘留室內,部分嫌疑人戴著手銬,被用膠帶封住了嘴。警方稱,這是避免嫌疑人串供,因為他們都是同一個當地的,可能說當當地言,警方又聽不懂。
經過長時間偵查,警方將一盜竊團伙一舉拿下,這是一件讓老百姓拍手稱快的功德?刹还茉鯓,公權應該有鴻溝,切不可越界,為避免嫌疑人串供,就必須施行雙面膠帶封嘴嗎?警方就可以用暴力懲罰犯罪嫌疑人嗎?
當地警方稱犯罪嫌疑人數量很多,封嘴是為了避免嫌疑人串供。但是防串供的路徑有很多,不是非要封嘴不可,比方別離看管犯罪嫌疑人,加派警方人手,或許全程錄像等,這些措施都可以有效的避免犯罪嫌疑人之間串供。但是用如此簡略粗獷的辦法對待未經法令宣判的嫌疑人是在做有罪推定,在沒有滿足證據的時分,這樣的辦案方法很可能就是冤假錯案存在的漏洞。
當然,盜竊團伙給當地治安環(huán)境帶來很大危險,人人痛恨,但對其進行打擊和懲處,依然不能感情用事,也不能用“私刑”,而應該在法令的框架內進行。本年新施行的《刑事訴訟法》中,明確規(guī)定須“尊重和保障人權”。竊賊雖然涉嫌犯罪,但他們的合法權益也不容侵犯。警方屬于執(zhí)法機關和公權部門,在辦案方法上,應與時俱進。